李建华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张毅同志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李建华,男,199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2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工程力学系应用力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工学学士学位;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毕业;兰州理工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学位。
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
1974.12——1978.02,甘肃白银有色金属公司深部铜矿工人;
1978.03——1982.02,西安交通大学工程力学系应用力学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2.02——1989.09,化工部化工机械研究院工程师;
1989.09——1992.07,甘肃省劳动厅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主任科员;
1992.07——1996.12,甘肃省劳动安全监察检测研究中心副主任、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1996.12——2000.05,甘肃省劳动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0.05——2002.11,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1.03—2002.01,中共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2.11——2003.03,中共金昌市委副书记、金昌市代市长;
2003.03——2005.03,中共金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1.09—2003.10,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5.03——2007.02,中共金昌市委书记;
2007.02——2008.02,中共金昌市委书记、金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02——2008.07,中共酒泉市委书记(其间:2002.09—2008.06,兰州理工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2008.07——2010.03,中共酒泉市委书记、酒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03——2011.05,中共酒泉市委书记;
2011.05——2012.04,当选甘肃省副省长;
2012.04——2012.10,甘肃省委常委、甘肃省副省长;
2012.10——2013.1 ,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甘肃省副省长、省委秘书长
2013.1——2013.3,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2013.3——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
中共甘肃省第十一、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