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1度电,最高竟然要60元。江津区李市镇3万多农民用的天价电经媒体报道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和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办公厅昨日通报,江津区李市镇阳石电力有限公司严重损害百姓利益,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市政府决定给予该公司全市通报批评。
据市政府办公厅的通报,2009年9月15日,《经济参考报》刊发《用1度电,最高竟收60元——电力企业争利致重庆3万农民受困》,报道了江津区李市镇阳石电力有限公司供区部分村庄的3万多农民,多年来一直承受着“天价电”:电费一般在每度2元以上,每度二三十元也很常见,有的农户最高时1度电竟达61.9元。面对电网老化、供电质量差、供电安全没保障等问题,收着“天价电费”的供电企业却不闻不问。
经核查,造成高电价的原因是阳石电力有限公司违规按变压器台区计量收费,将变压器及线路损耗等造成的“电度差”费用转嫁给终端用户,以致终端用户电价奇高。阳石电力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市政府以及市物价局有关城乡电价同价、终端到户电价执行0.52元/度等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给予阳石电力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
市政府要求,对城乡用电同价问题,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立即进行全面自查,彻底摸清底数,凡未实行城乡用电同价的立即纠正,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即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两改一同价”工作落到实处。自查情况和有关措施于11月底报市物价局。(责任编辑:陈瑜)